法律声明

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法律顾问周涛律师郑重声明:

为保护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的规定,本律师受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委托发表以下声明:

1、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对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及其网站依法享有所有权。

2、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及网站上刊载的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、图片、声音、录像、图表、标志、标识、广告、商标、商号、域名、软件、程序、版面设计、专栏目录与名称、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,均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,为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所有。

3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许可不得变更、发行、播送、上传、转载、下载、复制、重制、改动、散布、表演、展示或利用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及网站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《电脑爱好者》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,否则以侵权论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4、本律师发现一些网站擅自上传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信息并以此进行经营活动,并且在该站多处明显位置使用《电脑爱好者》的名称、注册商标、恶意模仿《电脑爱好者》页面版式。上述网站严重侵犯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的商标权、著作权、名称权等合法权益,并直接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。本律师郑重通告以上网站,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,否则将代表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依法追究上述网站的法律责任。

特此声明。

北京《电脑爱好者》杂志社法律顾问
周 涛 律师
2006年4月6日